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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读书很像那么一回事,打零工当混混,都没能影响他的成绩,因为学校是他和“未来”和“希望”,和“体面的生活”这些词唯一的联系,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一大片筒子楼建的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就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本来魏谦是不打算理会的,像这种小崽子,个把月总是能见着一个,不小心被生下来了,不小心活了,还没有父母双全的命,过一阵子差不多也就死了,可就在魏谦往那边瞟的时候,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就这么片刻的机会,野狗抓住了,见它的对手一分神,立刻扑了过去,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围追堵截得时间长了,反应十分敏捷,往旁边一扑,就躲过去了,于是那条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扑到了魏谦少年的脚底下。
这畜生红着眼,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动静,像是急红了眼,敌我不分,对着一个打酱油的无辜群众一通狂吠,呲出一嘴大黄牙。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一考上高中,学费该怎么解决的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结果也不知这畜生是怎么想的,居然一低头冲着他的脚脖子来了一口。
魏谦忙一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的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个高智商的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的中二少年当场就急了,抬腿给了野狗一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一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墙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饶,又一口咬在了魏谦的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的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彻底成了个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三章
开头即重逢|男主暗恋|宿敌变情人|甜度五颗星 众所周知,封云挽和景延出了名的不对付。 学生时代水火不容就算了,步入职场后依旧如此。 直播活动上,景延以老板身份讲话,旁边的封云挽一脸冷漠。 封云挽做的美食,都端到景延面前了,后者却摆摆手表示拒绝。 连同学聚会上,也有人关心俩人现在关系如何。 封云挽不甚在意地笑笑:“都多少年没联系了,一般般吧,不熟。” 坐在她旁边的男主角俨然一朵高岭之花,他低头抿了口茶,平淡附和:“确实。” * 无人知晓,聚餐结束后,顶楼没有开灯的套房里,封云挽被这朵高岭之花攥着手腕,抵在了门板上。 隔着一扇门,传来两位老同学经过时的谈笑声。 男人弯腰凑近:“有那么不熟?封同学。” 炙热的大手带着她抚过高挺的鼻梁骨,摘下那副伪装斯文的眼镜。 眼镜落地,他掺着笑意的嗓音再度在她耳畔响起: “要我帮你回忆回忆?” * 后来,有人爆料,俩人私下关系不一般,在古镇民宿共处一室,整整一夜。 网友:现在假新闻的离谱程度,堪比林黛玉开飞机,还不如说封云挽带景延去古镇是为了推他下河。 直到,景延突然转发了一位名为“Y1025”的用户发于八年前的wb——【我喜欢她】。 配文: 【喜欢她的第八年,得偿所愿。】 *白日生分,入夜狂欢。 *伪斯文混球vs慵懒猫系,SC,he *更多阅读tips见首章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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