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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怀铭走了,秦遇跟着送了送他,弄得秦怀铭很不好意思,连声催促他快回去。
秦遇点点头,又说了两句,才慢吞吞往回走。
秦怀铭看着他的背影,小孩儿背挺得直,走路很慢,但走得很稳,跟旁边跑来跑去笑闹的孩童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大概就是先生说的读书人风度了,不疾不徐,一眼就看出跟别人不一样。再联想到秦遇轻松背下三字经,千字文,秦怀铭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念书。
他搓了把脸,搓走丧气,重新抬头挺胸朝自己家走去。他是不够聪明,但他相信勤能补拙。
如果秦遇知道秦怀铭是这么想他的,肯定会无语的嘴角抽抽。他走路慢,纯粹是因为身体原因。
秦遇回去后,张氏还在缝裤子,干体力活的人,衣服总是磨损得很快。
“娘。”
张氏头也不抬,温声道:“你先坐一会儿,娘还有几针就缝好了。”
这个“几针”听听就好,根据过往经验,张氏应该还要再忙一刻钟。
秦遇坐在小马扎上,出神的看着墙壁,脑子里回想着下午秦怀铭教他的东西。
想着想着,他就拿了根木枝,蘸上水在地上写,有好几个字错了,但是他不知道怎么纠正,若是有书本对照着就好了。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
秦遇仰头:“娘,你忙完了。”
“嗯。”傍晚的温度降下许多,所以地上的水迹消散得没那么快,张氏依稀辨认出是几个字。
她惊道:“你会写字了?”
“是铭哥教的。”
张氏脑瓜子嗡嗡的,感觉很不真实。她缓了一会儿,突然蹲下来一把抱住儿子,“娘的遇儿,娘之前怎么没想到。”
张氏以前想着秦遇身体能够大好就足够了,她做豆腐努力攒钱,等秦遇长大了,就在镇上买一座院子,然后给秦遇说个能干的媳妇儿,到时候再生两个孩子,一家人幸福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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