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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扬失眠了。
窗外是夏末的深夜,月色静谧而悠长,香樟树在微风中轻曳,像极了他此时的心情。
朝扬把脑袋埋进枕头又用被子盖住,憋得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廖星辰的声音依然萦绕在四周,消散不掉。
不仅如此,闭上眼也全是那个人的身影,握笔写字的手,讲题时的认真表情,以及最后分开时,他倚在墙上半睡不醒的恹懒模样……
靠,真是要了命了。
越想帅哥越精神,朝扬躲在被窝里啃手指头,以前他没觉着廖星辰这一款的好看啊,弱唧唧的小白脸儿,一点都不阳光向上。
难道说年纪大了,审美也跟着变了?
周六不用上早自习,朝扬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教室,他昨晚在床上翻来滚去了半天,死活睡不着,最后干脆爬起来刷卷子,没想到功效显著。
徐磊见他这副丧尸模样,以为他昨晚做贼去了。
朝扬连回答的气力都没,手背枕着下巴趴在课桌上,把前面这位兄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黑色涂鸦帆布鞋,深色破洞牛仔裤,黑色oversized上衣,手腕上还戴了条铆钉皮链。
典型的中二少年打扮,又帅又飒。
可一想到这位酷哥未来会成为猛男色的忠实热爱者,朝扬就适应不良:“石头,你衣柜里只有黑色的吗?”
徐磊答:“不是啊,还有灰色,白色,还有件不怎么穿的蓝色……怎么了?你要借衣服?”
朝扬小声问:“那……有粉红色吗?”
徐磊一脸“什么玩意儿”的嫌弃表情:“惹,我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颜色的衣服?”
有的。
而且不止衣服,未来的你踏马连手机壳都是粉色!
所以人的审美果然是会随着年龄而改变的,现在的他觉得廖星辰帅,和石头以后会疯狂迷恋粉色大概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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